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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市级河长制四水同治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12     浏览次数:


关于2022年度市级河长制四水同治工作

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市四水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强化河长制,持续实施四水同治,统筹推进五水综改,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河湖健康生命的突出问题,全市河湖基本实现河道整洁、岸线清晰、水质达标、生态改善目标,水灾害科学防治、水资源节约利用、水生态系统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圆满完成年度任务。

2023年5月至6月,市河长制办公室、市四水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平顶山市2022年度河长制四水同治工作市级考核方案》的要求,对各县(市、区)进行了河长制四水同治工作年度考核,市河长办对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进行了年度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一、考核结果

(一)各县(市、区)河长制四水同治工作考核结果

叶县、鲁山县、舞钢市、郏县、宝丰县、汝州市、湛河区、石龙区8个县(市、区)为优秀等级,新华区、卫东区、示范区、高新区4个区为良好等级。

(二)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

市河长制办公室18个成员单位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等级,依次为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 通报表扬

为激励各地进一步增强持续推进河长制、四水同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对评定为优秀等级的8个县(市、区)、市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

希望受到表扬的地方和单位珍惜荣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模范表率作用,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治水兴水的决策部署,踔厉奋发、务实重干,扎实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持续抓好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和“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系统推进河长制四水同治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