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水利概况
一、全市水利基本情况
平顶山市境内河流众多,均属淮河流域,分属于沙颍河和洪汝河两个水系。境内有沙河、北汝河、澧河、甘江河4条大型河道,28条中型河道和56条小型河道。境内共建成昭平台、白龟山、孤石滩、石漫滩、燕山等5座大型水库,9座中型水库和149座小型水库,总库容32.22亿立方米。建成大型灌区3处,中型灌区16处。
二、水资源有关指标说明
依据《平顶山市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平顶山市平均降水量809mm,多年平均降水总量64亿立方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8.54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372立方米/人,低于全省人均水平(全省人均水资源量406立方米/人),不足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五分之一(全国人均水资源量1963立方米/人),按照国际公认标准,我市人均水资源低于500立方米,属于极度缺水区。
三、水土流失治理主要指标说明
我市原有水土流失面积4508平方公里,通过多年综合治理,2023年底水土流失面积下降到1786.36平方公里,其中,轻度流失面积368.07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6.27%;中度流失面积44.06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2.47%;强烈流失面积11.58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0.65%;极强度流失面积7.94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0.44%;剧烈流失面积3.09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0.17%。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增治理面积350平方公里,截至2023年12月底,已完成规划治理面积335.67平方公里,占十四五规划治理面积的95.9%。
四、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说明
1.农村饮水安全:截至2024年9月,全市共建成集中式供水工程1553处,其中规模化工程39处,千人以上万人以下工程1149处,千人以下100人以上工程365处。
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达到378.3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