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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水利概况

发布日期:2021-07-20     浏览次数:

一、全市水利基本情况 

平顶山市境内河流众多,均属淮河流域,分属于沙颍河和洪汝河两个水系。境内有沙河、北汝河、澧河、甘江河4条大型河道,21条中型河道和35条小型河道。境内共建成昭平台、白龟山、孤石滩、石漫滩、燕山等5座大型水库,9座中型水库和149座小型水库,总库容32.22亿立方米。建成大型灌区3处,中型灌区10处,小型灌区236处,渠道总长2073公里;现有机电井3.17万眼;机电提灌站182处,塘堰坝875座;有效灌溉面积244万亩,旱涝保收田191万亩,节水灌溉面积143万亩。

二、农田灌溉主要指标说明

1.有效灌溉面积:截止2019年底,全市有效灌溉面积244万亩。

注:有效灌溉面积是指在现有工程、水源等条件下最大能灌溉的面积。

2.旱涝保收田面积:截止2019年底,全市旱涝保收田面积达到191万亩。

注:旱涝保收田面积是指现有工程配套齐全、水源有保证,旱能浇、涝能排保证率较高的灌溉面积。

3.节水灌溉面积:截止2019年底,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43万亩。

 三、水资源有关指标说明

平顶山市1956~2016年平均降水量809.1mm,多年平均降水总量63.9925亿立方米,平顶山市多年(1956~2016年系列)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8.5411亿立方米,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498.71万人,人均水资源量371.78立方米/人,不足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五分之一(全国人均水资源量1962.83立方米/人),低于全省人均水平(全省人均水资源量406.07立方米/人)。

四、水土流失治理主要指标说明

我市原有水土流失面积3008平方公里,至2020年已治理1830平方公里。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增治理面积350平方公里,到2030年,规划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30平方公里。

五、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说明

1.农村饮水安全: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建成集中式供水工程1631处,其中千吨万人工程27处,千人以上万人以下工程1200处,千人以下100人以上工程404处。年供水能力达8271万立方米。

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达到377.4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3.6%。

六、水库除险加固情况说明

完成15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基本实现病险水库除险任务。目前还有共13座病险水库,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2座,小型水库10座,分别是大型昭平台水库,鲁山县5座,叶县2座,舞钢市3座(1座中型),郏县2座(1座中型)。昭平台水库型正在进行可研报告编制,2座中型水库正在进行安全鉴定核查。10座小型水库4座已经完成除险加固;叶县1座已经开工,其余5座正在进行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