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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河(湖)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生效”

发布日期:2021-07-08     浏览次数:

7月5日一大早,李庄乡杨庄村党支部书记、运粮河村级河长李连听就开始了一天的巡河工作。在河边,他拿出手机登录巡河App,将巡河所拍摄的照片一张张上传至县河(湖)长制工作系统。

“以前这里是两个大坑,生活垃圾随处可见,垃圾乱丢现象比较严重。现在随着水系的连通和河长上岗,垃圾没有了,河水也清澈多了。”李连听边说边翻阅手机照片,给记者看以前拍摄的涉河问题照片。

水环境治理事关生态改善和民生福祉。为彻底改变以往河道“无人管”“管不了”等被动局面,宝丰县以提升水环境质量、还河湖健康生命为目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自实行河(湖)长制后,宝丰县境内所有河流从‘无人管’变成了‘河长管’,‘管不了’变成了‘管得好’,实现了从‘见河长’到‘见成效’的转变。22位县级河(湖)长、68位乡级河(湖)长、229位村级河(湖)长严格按照县总河长令的要求,认真开展巡河工作。”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县水利局局长肖国欣说。

李连听手机上的手机巡河App界面简洁、操作简单、功能齐全。“这款手机App,对我平时开展巡河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他说。

该县要求各级河(湖)长对自己所负责的河流、水库现状情况熟于心,对巡河巡湖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并督促跟进落实整改完成情况,做好相关记录,留存好证明材料;对解决不了的问题,第一时间上报上级河(湖)长以及相关部门,寻求解决办法;面对发现问题敢于负责、善于负责,敢于较真,真正做到在巡河(湖)中既发现问题又解决问题,有力落实好河(湖)长巡河库工作。

为强化督查考核手段,推行考核问责机制,该县先后制定实施了《宝丰县农村河湖清洁专项行动方案》《宝丰县河湖管理集中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宝丰县“亮剑护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宝丰县全面深化“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等文件,总河长签发总河长令,指导各级河(湖)长扎实履行工作职责,开展专项整治,以问题“日有行动”、工作“周有通报”、任务“月有排名”、职责“季有考核”四步法,推进主体责任下沉,倒逼河(湖)长制工作全面落实。

今年以来,该县共下发督办函11份,检查建议9件,已全部整改完毕;发布26期巡河通报,1名乡级河长、6名村级河长针对未巡河情况作出书面检查;各级河(湖)长应巡6649次,实巡10247次,全县巡河(湖)率98.8%;清理河道(包括坑、塘、沟、渠)长度4300余米,疏浚河道和引水渠179.5公里,平整河床64公里,清理河流范围内垃圾、淤泥、杂草、漂浮物共计6000余立方米。

碧水潺潺润父城,水清岸绿景色新。目前,该县河(湖)长制逐步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生效”、从“有名”转向“有实”。如今,在父城大地,处处可见各级河(湖)长管水护水的身影,山水林田湖草得到系统治理,越来越多的河流恢复了往日的生机和活力,更多群众享受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红利。

来源:平顶山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