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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王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02-25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HNZJZHB2011-012

1.招标条件 
鲁山县王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内政府投资,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法人为鲁山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鲁山县王湾水库位于鲁山县张店乡王湾村南约500米处,属沙河水系三里河支流,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I)型水库。 
2.2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一个标段,主要建设工程包括大坝工程、溢洪道和输水洞加固工程。 
2.3 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贰级注册建造师(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证书,2008年1月20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在2008年2月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③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投标人人员身份的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1年2月25日至3月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3.1项资料的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招标代理人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新华区检察院西隔壁 嘉德商务宾馆二楼)进行报名。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3月4日-2011年3月1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为招标代理人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3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24日上午9:3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为:平顶山市锦绣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6.1招标人定于2011年3月9日上午10点在鲁山县水利局门口集合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顶山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采购招标综合网》和《河南省水利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山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新华区检察院西隔壁 嘉德商务宾馆二楼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话(传真):0375-2689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