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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东区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10-08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卫东区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收益群众共同负担。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受卫东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21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由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二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PWZC2012-034Ag
  2.2项目概况:平顶山市卫东区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计划解决东高皇街道小店村、观上村等2个行政村0.45万人(其中0.15万人所用资金为自筹资金)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同时解决0.03万人农村师生饮水不安全问题。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分为2个标段。
    第Ⅰ标段:卫东区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小店村工程
    第Ⅱ标段:卫东区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观上村工程
    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位置图为准。
    每个投标人可就上述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2009年9 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企业信用备案。
  3.3须提供建设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3.4持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清欠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须能证明投标人在公告发布之日时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3.5注: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在2009年9月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2011年8月-2012年8月的工资单);③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1年9月份以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6不接受联合体提出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投标企业代表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图纸复印费每套伍佰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2报名、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日-2012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2年10月15日-2012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紫荆山路57号裕鸿国际A座25楼2503房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卫东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57号裕鸿国际A座25楼2503房间
    联   系  人:程女士  张先生
    电       话:15237509083    0371-65528298  
       卫东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