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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0年度、2011年度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3-04     浏览次数:

宝丰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0年度、2011年度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丰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0年度、2011年度结余资金建设项目(采购编号:BFZC2013-BG-021)已由豫水农〔2013〕7号文及豫水农〔201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宝丰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区位于宝丰县商酒务镇的龙泉寺村及闹店镇军营村、大营镇李坪村,建设内容包括宝丰县商酒务镇的龙泉寺村的发展低压管灌,喷灌工程,新打配机井、大口井,铺设地理管道、地理电缆。闹店镇军营村、大营镇李坪村的发展滴灌工程,配套水系、铺设地理管道、低压电缆;新建塘堰坝;渠道重建、配套进水闸、新建生产桥。
    2.2 标段划分:
    一标段:建设内容为商酒务镇龙泉寺村发展低压管灌,喷灌工程,铺设喷灌管道总长11055m, 其中干管总长1875m,采用0.6MPaDn90PVC-U管,支管总长9180m,采用0.6MPaDn63PVC-U管;低压管道输水管道总长13150m,其中干管总长1750m,采用0.6MPaDn110PVC-U管,分干管总长2625m,采用0.6MPaDn90PVC-U管;支管总长8750m,采用0.6MPaDn63PVC-U管。需完成新建大口井1眼、机井7眼,利用原有大口井2眼,修复旧机井5眼,配套机电设备16台(套),土方开挖226493m3,土方回填21472m3,C20砼154.92m3,M7.5浆砌砖183.23m3,钢筋制安6.76t。
    二标段:建设内容为闹店镇军营村发展滴灌工程,需新建塘堰坝1座、五支渠道工程拆除重建280米、进水闸1座、3米跨5米宽生产桥1座、φ160地埋管道880米、φ110地埋管道2370米、铺设φ63PE管道5850米、铺设φ12PE管道46800米。
    三标段:建设内容为大营镇李坪村发展滴灌工程,新建塘堰坝4座、新建蓄水池1座、φ160地埋管道1572米、φ110地埋管道5016米、铺设φ63PE管道13050米、铺设φ12PE管道104400米
    2.3标段工期: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一、二标段需同时具备凿井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
    3.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在册职工;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 投标人近三年(即2009、2010、2011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5 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3.6 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进行任意投报,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3月 4日至2013年 3月 8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 15:00 时至17:30),到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新华区检察院西隔壁嘉德商务宾馆四楼6416室报名。
    5.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 3月 11日至2013年 3月 15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 15:00 时至17:30时),到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新华区检察院西隔壁嘉德商务宾馆四楼领取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及图纸16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6.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企业2009、2010、201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注册地清欠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有效期之内的);由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6.2报名时各标段的授权代表需分别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现场查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宝丰县人民路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375-65858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新华区检察院西隔壁嘉德商务宾馆四楼
    联 系 人:杜女士   陈女士                  电 话(传 真):0375-2689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