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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顶山市河长制工作简报第2期

发布日期:2023-03-30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其间共交办平顶山市群众举报问题226件;2021年7月15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经梳理,涉及平顶山市整改任务29项。平顶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的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整改要求,扎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质量。

截至2023年2月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平顶山市的2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7项,剩余2项完成了阶段性整改任务,正在持续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交办平顶山市群众举报问题226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问题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政治责任,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问题整改。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交办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开展,有效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和反馈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分解,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了《平顶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修订)方案》的通知》(平环整改[2021]2号),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印发了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指导各责任单位开展整改、销号,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整改督导。平顶山市实行市级领导分区域督导、分管副市长分行业督导,市生态环境局县级干部分包县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逐一现场督导的工作机制,深入动员部署,从严督促落实,扎实解决问题;要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集中精力、扑下身子、深入一线,把各项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平顶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改办)对整改任务实施月调度,统筹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在整改任务整改限期届满前1个月,向责任单位下发提醒函或督办通知,推动问题整改。两年来,市整改办共下发提醒函、督办通知、通报等文件70余份。

(四)严肃责任追究。平顶山市始终将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对整改过程中存在失职失责的相关人员严肃责任追究,以责任追究倒逼问题整改。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共交办平顶山市群众举报问题226件、反馈意见29项,在边督边改中,追责问责28人,移送公安机关拘留36人。

二、坚决对标对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相关要求,平顶山市坚持问题导向,梳理整改任务,分类建立问题清单,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以整改目标的可达性、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整改时限的合理性为基础,积极稳妥推动问题整改,较好地完成了大部分整改任务。下一步,平顶山市将坚决对标对表,查不足、补短板,坚持标本兼治,建机制、抓落实,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强化责任担当。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守住生态底线,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以问题整改为切入点,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

(二)持续传导压力。坚持抓好问题整改,继续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挂图作战、抓紧推进。对整改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视情节予以通报或严肃责任追究,确保问题整改如期推进、高标准完成。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环境污染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补足生态环境欠账,改善生态面貌,满足人民需求。

(三)打好攻坚战役。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着力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减少重污染天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扎实推进“河长制”,加快水生态系统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减少污染严重水体和不达标水体。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治理加快推进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加快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四)加快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遏制过剩产能;加快培育壮大新产业,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模式,全面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持续推进产业升级,以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完善机制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绿色政绩导向的领导干部评价使用机制;建立完善大气、水、土生态补偿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完善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施策的污染防治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