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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平顶山市河长制工作简报第16期

发布日期:2021-08-09     浏览次数:

全面推行“河长+警长”制


8月6日,经市政府同意,《平顶山市河长制2021年度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下发。

《方案》明确,今年河长制工作的主要目标调整为: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省定指标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幅度高于省定下降幅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2。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进区域、行业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快跨区域主要河流的水量分配和生态流量监控断面确定。加快城市公共供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降低管网漏损,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9%以内。

——严格河湖水域及岸线管理,完成流域面积在30-50平方公里河流管护范围划界工作,并加快推进已完成划界成果的市级河长负责河流界桩的埋设工作。

——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平顶山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

——市、县级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分别达到78%、65%以上。设市城市、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

——落实水土保持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舞钢市凤凰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平方公里。完成各类造林12.24万亩、森林抚育国省工程10.3万亩。全面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湿地保护率达到64.88%以上。

——建立健全“河长+检察长”全面协作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河长+警长”制,推进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以省河长制信息和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为基础,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水利、公安、农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涉河湖监控监测数据的全面融合。加快完善市、县两级河湖卫士监控平台建设,规范重点流域、重要河流河段等摄像头的安装、运行、维护等工作,对重点河湖实行全时段、全方位动态监控,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信息便捷作用,以信息化推进河湖管理现代化。

市河长办明确,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河长+网格长”、“河长+护河员(专管员、巡河员、保洁员)”、“河长+民间河长”、“河长+互联网”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负责、检察监督、司法保护、行业监管、公众参与等河湖管理保护新机制。要充分发挥河长牵头抓总、河长办组织协调、成员单位督促落实等作用,完善组织体系,形成党政负责、河长办牵头、部门协同的河长制工作体系;要全面推行市、县两级河长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管理,市、县级河长逐级交办、督办落实,压实工作任务;要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将河湖问题以“一县(市、区)一单”形式进行交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