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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平顶山市河长制工作简报第31期

发布日期:2019-07-30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扎实开展农村河湖清洁行动

自农村河湖清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县(市、区)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行动起来,制定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农村河湖清洁行动工作,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重点对中小河流公路干道桥梁上下游和村庄、学校、广场、集市等公共场所周边河湖进行清理整治。舞钢市实行周督查、周通报、月评比制度,每月开展一次观摩评比、奖优罚劣,当场兑现;宝丰县河长办会同县督察局开展督导检查,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市水利局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并成立由班子成员任组长的5个督导组,对分包县区进行督导检查,同时,从市直水利系统抽调20人,成立5个暗访督查组,对农村河湖清洁行动进行常态化暗访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下发督办函,限期整改、跟踪督办,推动工作落实。目前,全市158条河流,已完成147条,完成率93%;125个重点村,已完成125个,完成率100%。共清除垃圾5.85万立方米,清除杂物1170处,清除漂浮物2257.5立方米,清理河道1008.9公里,平整河床208公里,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继续全面推进建立县、乡、村三级抓农村河湖清洁行动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河湖管理清洁保洁、巡河、资金保障等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河道专管员制度,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鼓励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农村河湖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快落实农村垃圾“户投放、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模式,推动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的解决,着力解决向河湖及其周边随意倾倒垃圾现象,逐步实现垃圾收集、安全处置全覆盖,确保河流清洁常态化。并将河长制延伸全覆盖涉及到的河湖水体,纳入河长制管理体系,持续推进河湖清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