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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平顶山市河长制工作简报第54期

发布日期:2018-11-15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在全市开展河长集中巡河行动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河长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在河湖管理中的重要作用,1114日,市河长制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河长集中巡河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各级河长“巡河、查河、治河”为主要任务的河长集中巡河行动。 

此次集中巡河行动旨在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河湖整治成果,严防已整改的问题出现反弹,同时解决新出现的问题,扎实推进河湖“大排查、大整治、大规范”行动,确保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水生态环境。各级河长集中巡河行动的实施时间为1114日至25日。 

此次行动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总河长作为本辖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总负责人,要认真履职尽责,牵头做好巡河工作,全面掌握河湖情况,深入一线组织实施,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负担起河道治理、河长制责任,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将责任明确到单位和个人,层层落实,抓出实效。二是加大宣传引导。要通过媒体舆论广泛宣传河长制,提升广大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支持度,进一步引导人民群众强化水生态文明理念和水资源保护意识,使河湖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河湖、保护生态的浓厚氛围,真正让群众参与、为人民造福。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市、县河长制办公室将对本次河长集中巡河行动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2018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确保河道采砂整治管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