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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平顶山市河长制工作简报第53期

发布日期:2018-11-15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强化举措扎实推进采砂整治工作

 

1113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扎实做好全市采砂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抓实问题整改,加强执法监管,举一反三推进采砂整治工作。

通知强调,一是要提升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反思,充分认识采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下定决心推进问题整改,坚决打击非法采砂特别是毁林毁地毁山采砂行为,推进河道“三清一平”工作,确保全面彻底整治到位。二是要高压严打,加快推进整治。各县(市、区)要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河湖“大排查、大整治、大规范”行动,再出重拳、集中攻坚,全覆盖排查所有非法采砂和偷采矿山、破坏山体等问题。要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公安、环保、交通、水利、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开展日常性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恢复受损地貌,确保1130日前彻底整改到位,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有效修复。对涉黑涉恶的,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及公职人员的,要深挖“保护伞”,斩断利益链,依法从重处理,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三是要压实责任,确保整治实效。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一线推进工作落实,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夯实责任,保障整治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水利、国土资源、林业、公安、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四是要督导问责,力促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督导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实地督导等形式,分包县(市、区)督促推进采砂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反馈,紧盯不放、压实整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广泛宣传采砂管理的政策法规、有奖举报渠道和各级党委、政府对非法采砂的“零容忍”态度,及时曝光违法采砂行为和处罚措施,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采砂整治的良好氛围。同时,严明纪律规矩,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主体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等问题。五是要长效监管,巩固整治成果。要积极推进砂石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管理运营的长效监管模式,制定并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现场管理制度,从根源上解决私挖滥采、偷采盗采等违法行为,积极做好河湖生态修复工作,逐步恢复“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环境。各县(市、区)要加快落实河道专管员制度,加强河道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构建全方位、全时段的监控体系,确保1130日前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