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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平顶山市河长制工作简报第3期

发布日期:2018-03-29     浏览次数:

全面落实河长责任制 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3月27日下午,市长、市总河长张雷明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白龟湖、沙河进行巡查调研。张雷明强调,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河长责任制,协调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以水环境的持续改善带动整体环境质量的提升,让良好生态环境更好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张雷明一行乘船认真巡查了白龟湖水域,并到沙河沿线实地察看,详细了解河道水质、沿岸环境整治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研究解决办法,并要求有关部门对沙河水域岸线进行再摸底、再排查,建立问题台账,细化责任分工,逐一销号解决。
张雷明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认真落实管理保护责任,紧盯目标、抓住重点、主动作为,协同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张雷明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围绕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项重点任务,持续开展“三清一净”行动,统筹推进河湖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查、验收等制度,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监督考核,完善长效机制。要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晰界限,明确各级各段河长职责,细化部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真正形成部门区域联动、督导考核结合的河湖管护体系,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