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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3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水利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正案已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3月30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省安委会、省水利厅、市安委会印发了宣传贯彻工作通知。现将《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工作。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条例》的学习教育培训,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早学一步、学深一层,并组织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的教育培训。

三、做好《条例》施行的各项准备工作,研究修订制定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确保合法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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