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水利局!

繁体  |  本网站已经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部门专栏> 工程管理

平顶山市2024年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4-03-12     浏览次数:

 2024年是我灾后恢复重建冲刺收官的重要一年,也是国家对我灾后恢复重建成效评估检验的关键之年。根据《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水利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要求和市水利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政府决策部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总体规划》要求,盯紧《专项规划》任务,紧紧围绕“两年基本见效、三年巩固提升”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四大”专项行动),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各项工作顺利收官,确保圆满实现水利灾后恢复重建预期目标,完善防灾减灾工程体系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为广大灾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开展“四大”专项行动

以水利灾后重建“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四大”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查找问题不足,着力提升短板弱项,持续提升灾后重建工作成效,全面实现水利灾后重建预期目标,加强“四不两直”调研督导,推动各有关县(市、区)和各相关单位严格对照工程质量安全、资金规范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等8个方面,深入查漏补缺,严格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弱项,确保6月底前完成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昭平台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孤石滩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局规划计划和建设科、运行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科、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二)完善项目建设相关手续

按照“四大”专项行动要求,对规划台账内的433个项目手续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立项、设计、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各环节档案完整归档。对前期容缺办理的手续,及时补充完善。对项目建设内容确需变更的,按照管理权限、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昭平台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孤石滩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局规划计划和建设科、运行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科、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三)加强水利灾后重建质量安全管理

压实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和其他参加各方责任,严格落实“四制”,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全面排查问题隐患,施工、监理、检测等相关资料要加快补充完善,防止资料缺失遗漏、弄虚作假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昭平台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孤石滩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局规划计划和建设科、政策法规监督科、运行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科、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抓好水利灾后重建工程竣工验收

对于已完成的建设项目,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开展竣工验收,确保5月底前全部完成。完善工程档案资料,对验收中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销号,坚决杜绝“带病”交付。统筹做好工程设计变更、概算控制、财务决算、审计等工作,加快资金支付,杜绝资金滞留、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昭平台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孤石滩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局规划计划和建设科、运行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科、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五)持续做好工程交付运维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依据国家和省级出台的项目工程管护办法,“交付一个、管护一个”逐一制定管护细则,严格落实工程运行维护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资金、管护责任,防止人为闲置、运营不善甚至损坏停用等现象发生,确保重建项目运营好、维护好、管理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昭平台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孤石滩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局规划计划和建设科、运行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科、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六)加快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结合“四大”专项行动,对2021年以来开展的灾后重建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确保已整改的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正在整改的问题按计划完成整改,上半年全部清零,坚决防止虚假整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昭平台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孤石滩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局规划计划和建设科、运行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科、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全力加快提升项目进度

加快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平顶山市)等项目前期推进,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6月底开工建设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平顶山市)舞钢市田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叶县谷店、宝丰县毛旗营、新华区徐洼、郏县芝河袁庄、蓝河冢头等5个水闸除险加固工程3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宝丰县12条和汝州市7条山洪沟治理工程务必于4月初全面开工建设后续纳入国债项目调度管理;加快推进老虎洞水库除险加固、沙河(叶县河段)防洪治理等工程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纳入中央预算内项目调度管理;沙河(鲁山县河段)、北汝河(汝州市河段、郏县河段)防洪治理工程5月底前务必完成可研立项审批,叶县甘江河、澧河、汝州市黄涧河、荆河、牛涧河、鲁山县灰河、荡泽河、郏县马皇河、宝丰县石河8条河流剩余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务必于6月底完成前期要件办理,及时申报争取今年上级各类投资(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水利局,昭平台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局规划计划和建设科、运行管理科、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大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要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恩维、极限思维,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按照预报、顶判、预警、预案、预演“五预”要求,时刻紧盯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四情”交化,严格落实防汛“123”“321”工作机制,坚决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依法依规修订完善各项防汛应急预案,加强综合风险研判和响应联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政府安排部署上来,进一步深刻认识、充分领会做好水利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推动实施,以上率下传导好压力。要发挥好属地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管理责任县(市、区)、各有关单位的水利灾后重建工作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确保组织领导有力。

科学精准调度。进一步聚焦《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要求,以未完工的项目建设、未完成的问题整改、未验收的工程项目等为重点,完善日常调度机制,对月报内容及方式进行优化调整,突出规划内能力提升项目调度,确保重建任务按期完成。

)加强考核激励。配合市重建办,组织做好2023年度水利灾后重建工作成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继续将水利灾后重建工作纳入全市河长制及四水同治考核,充分调动各县(市、区)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积极性。

)强化技术指导。针对部分县(市、区)基层技术力量薄弱,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水利专业技术培训和专业能力提升,研究和解决好重大技术问题指导各县(市、区)抓好项目验收和工程移交。

)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实后重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及时挖掘、总结、展现各县(市、区)水利灾后重建成效亮点,讲好灾后重建故事,不断汇聚水利灾后重建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