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度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重点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程安全和防洪安全。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度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讯重点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办建设函〔2023〕362号)、《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及《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扎实做好穿(破)堤施工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年度穿(破)堤施工、建设拦河围堰等度汛风险较大的在建水利工程进行重点监管,确保度汛安全。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度汛责任
要高度重视穿(破)堤施工、建设拦河围堰等度汛风险较大的在建水利工程,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要进一步压实工程项目法人安全度汛工作首要责任和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度汛监管责任,责任要落实到人。
二、保障工程进度
具备符合要求的工程汛前形象面貌是工程安全度汛的有效保障。要督促穿(破)堤施工、建设拦河围堰的水利工程建设各方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尽快全面恢复堤防防洪功能和河道行洪断面。对主汛期前不能恢复至堤顶高程的工程,要按照度汛方案建成围堰或临时堤防、具备与堤防防洪标准相同的防御能力后方可破堤施工。对主汛期前不能拆除拦河围堰的工程,要加强对围堰的监测,确保导流建筑物畅通有效。
三、实行动态管理
要动态监控年度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重点项目建设进展,对于已纳入系统管理的穿(破)堤施工、建设拦河围堰的水利工程自2023年5月8日起建立周报制度,每周一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登记栏目填报相关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对于新增的穿(破)堤施工、建设拦河围堰的水利工程应及时建立台账(格式见附件),并同步上报至市水利局规划计划和建设科,由市级统一纳入系统管理。
四、全面加强监管
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监管责任单位要对穿(破)堤施工、建设拦河围堰等度汛风险较大的在建水利工程实施重点监管和全覆盖监督检查,将主汛期前不能恢复至堤顶高程的工程和不能拆除拦河围堰的工程作为重中之重,重点检查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人防、物防、技防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并对整改成效进行复查,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工程度汛安全。
联 系 人:白天民 吕旭鹏
联系电话:0375-2566226 259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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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重点项目情况汇总表.doc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