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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办法》等7个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4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水利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办法》《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河南省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定》《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管理办法》《河南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河南省水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7个办法已经河南省水利厅予以修订,自2023年3月3日起施行。为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7个办法的修订是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举措,促进水利工程建设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7个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统一到省、市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宣传重点和宣传安排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 加强学习宣传

各县(市、区)水利局要牵头宣贯工作,组织水利行业各方主体认真学习7个办法,准确理解把握《办法》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到全面掌握、综合运用。充分运用电视、报纸、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要通过设置宣传板、悬挂宣传图册等方式,着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通过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

三、 抓好贯彻实施

各县(市、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要明确管理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监管,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督查等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监管责任名录库、专家库,夯实贯彻落实7个办法的工作基础,在宣贯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市水利局规划计划和建设科。

 

附件: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等7个办法的通知


 

2023年3月23日

豫水建〔2023〕4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等7个办法的通知.pdf

豫水建〔2023〕4号附件1: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办法.docx

豫水建〔2023〕4号附件2: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doc

豫水建〔2023〕4号附件3:河南省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docx

豫水建〔2023〕4号附件4: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定.docx

豫水建〔2023〕4号附件5: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管理办法.doc

豫水建〔2023〕4号附件6:河南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docx

豫水建〔2023〕4号附件7:河南省水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