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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加强2022年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5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水利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近期,水利部、省政府接连印发多个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报了近期2起水利行业和3起钢铁、电力行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安排部署了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2年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春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2022年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等有关工作再部署、再强调、再要求,请各县(市、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一、 强化安全监管、守牢安全底线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2022年2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管沟开挖过程中,边坡发生坍塌,造成1人死亡;3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葫芦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管沟开挖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各县(市、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深刻汲取这两起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理直气壮、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如履薄冰、守住底线”的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尤其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加之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复和即将到来的汛期,各类风险隐患和不确定因素增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严峻挑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各县(市、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水利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深入开展隐患治理

各县(市、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水利施工实际和《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水安监〔2020〕7号)《平顶山市水利局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开展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周密安排部署2022年水利基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事项摆在突出位置。现对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四项具体要求:一要专题安排部署,抓紧安排部署水利基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明确重点任务、薄弱环节、风险隐患,措施要求等,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实施,带队检查,确保实现有效监督;二要加强隐患排查,各建管单位要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深刻汲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突出本区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自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真正实现全覆盖,要突出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特别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址条件下的隧洞工程,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和野蛮作业、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三要认真整改落实,对于检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项目法人要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彻查彻改,真查真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要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同时,对检查出的重大隐患按照要求挂牌督办;四要开展双重预防,各项目法人要积极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让安全生产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为安全生产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县(市、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持续抓好《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的学习,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辖区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同时,要督促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尤其是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醒施工作业人员切勿麻痹大意,时刻保持安全生产警觉性,保证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熟知本岗位安全风险点以及相应的应急救援知识,确保施工安全。

汛期将至,各县(市、区)水利局要压实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安全度汛首要责任,督促其按照《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要求尽早组织编制和报批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这里需要再次强调各县(市、区)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必须于2022年4月20日前分县(市、区)盖章打包上报市水利局规划计划和建设科电子邮箱,逾期未上报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畅。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并迅速上报有关情况。对因职责不清、管理不严、监督不力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市水利局2022年水利基建项目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24小时值班电话0375—2596009,传真0375—2596027。

二、强化项目管理、严把工程质量

各县(市、区)水利局要切实加强政府质量管理行为,强化“三重”督查机制,创新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全覆盖。一要全面落实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2021年,水利部制定印发了《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质量主体责任;要强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更加注重实体质量和外观质量,提升工程质量品质。二要强化质量监测工作,确保工程实体质量;要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和监督监测,强化质量监测在工程实体质量管理中的关键作用,提高质量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三、抓好疫情防控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各县(市、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当地政府的要求,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方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织密织牢疫情防控这张网,确保工程参建人员生命安全,严防疫情隐秘传播,蔓延扩散;要加强施工现场管控,严格施工工地管理、人员管理,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实名制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出行,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严防水利建设工地出现疫情。

联系人:白天民  0375—2665526   13781805062

电子邮箱:pdsghjhk@126.com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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