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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水利厅公布应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地下水取水规模公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水利局,市节约用水中心

为加强地下水管理,规范地下水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安装,河南省水利厅公布了应安装在线计量设施的地下水取水规模的公告,现随文转发详见附件。为切实抓好该公告的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组织本辖区水资源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将落实该公告作为推进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的重要举措。

二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抓好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取得地下水取用水单位和个人的理解支持。

三要加强规模以上地下水取水单位和个人安装在线计量设施的技术指导,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督导辖区内规模以上地下水取水单位和个人限期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并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县级以上水资源监控监测体系。其中,规模以上的非农用水户2022年底前要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农业用水户原则上2023年底前必须全部完成安装任务。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安装,自行维护也可委托具有相关安装技术的施工单位、在线计量设施生产单位安装、维护。

四要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审批部门要将取水计量作为取水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的条件,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不得办理取水许可变更或延续,并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对于应安未安在线计量设施新办、变更、延续取水许可的,依法依规追究负有审批权限的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应安装在线计量设施的地下水取水规模的公告

 

 

 

                         2022年11月2日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应安装在线计量设施的地下水取水规模的公告

 

为加强地下水管理,规范地下水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安装,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8号)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一条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现将我省境内应安装在线计量设施的地下水取水规模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年许可取用地下水量达到5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安装地下水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传输或共享至河南省水资源监测平台。其中,农业灌溉取水集中连片办理取水许可,并达到年取水5万立方米以上的,也可采取“以电折水”方式实施计量。

二、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年许可取用地下水量达到5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安装取水和回灌在线计量设施,并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传输或共享至河南省水资源监测平台。

以上取水规模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