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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水利局2022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3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平顶山市2022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结合我局职责分工,研究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兴水治水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以河长制、四水同治、五水综改为抓手,坚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和水生态环境改善。

二、主要任务

按照《平顶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平环委办〔2022〕19号)要求,扎实做好市水利局牵头负责的2项工作、分工负责的6项工作和参与配合的7项工作任务。

(一)牵头负责的主要任务

1.持续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推进全市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巩固全市主要河湖“清四乱”整治成果。将清理整治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打造各具特色的清河行动提档升级示范样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坚持惩防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完善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加强工程性采砂监管,持续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河湖事务中心

配合单位:运管科、政法和监督科、水政监察支队

落实单位: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各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下同,不再一一列举)

2.强化重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明确主要河(湖)生态流量(底线)要求,制定年度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与管理,实施水库、闸坝联合调度、动态调度,合理安排重要断面下泄流量和泄水过程,提高河流纵向连通性;推动开展沙河、北汝河、澧河、洪河等生态流量保障实施工作。健全生态流量监测体系,逐河确定生态流量预警等级和预警阈值,落实主要河流断面流量保障、生态流量调度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牵头单位:水资源科

配合单位:运管科、防御中心、南水北调中心、水文局

(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的主要任务

3.加快污染较重河流治理。结合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水量调度、生态流量保障等工作安排,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郏县北汝河、叶县澧河、灰河、舞钢市八里河、湛河区三曹寨河、宝丰县净肠河、鲁山县金鸭河、将相河、大泥河、示范区贺营沟等河流综合治理,加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助推水环境质量提升。

牵头单位:规计和建设科

配合单位:水资源科、运管科、水保科

4.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持续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划定(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持续开展县级以上地表水型水源地和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实施“动态清零”,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问题排查,到2022年底建立问题清单,推进问题整治。持续做好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取水许可办理,推进扩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供水范围,配合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推动单一水源供水县级以上城市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 水资源科、农水科

配合单位: 南水北调中心、水文局

5.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重点河湖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估,结合水体生态系统功能,谋划实施一批水系连通等工程项目,推动湖生态修复和保护。

    牵头单位:规计和建设科

配合单位:运管科、水资源科、水文局

6.开展“美丽河湖”创建。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通过实施河湖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助力“美丽河湖”创建,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牵头单位:河湖事务中心

参与单位:运管科、规计和建设科

7.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水库、引调水工程等水利工程 水环境风险日常监管,推进建设事故调蓄池、应急闸坝等防御性 设施。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一废一品一库”监管。推动完善上下游联防联控、信息共享、闸坝调度机制,细化落实防范措施。推进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河流、重要跨界河流以及其他敏感水体风险防控,强化应急演练,避免重特大水污染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南水北调中心、水资源科

配合单位:运管科、农水科、水文局

(三)参与配合的主要任务

积极配合生态环境、住建、交通等部门,做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保护、提升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效率、水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提升水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交通运输业水污染防治等工作。

牵头单位:水资源科

配合单位:政法和监督科、规计和建设科、运管科、农水科、南水北调中心、河湖事务中心、节水中心、水政监察支队、水文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涉及水利部门的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由局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由河湖事务中心牵头负责,局各有关科室和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各级水利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股)室和责任人员,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督导。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要把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及时跟踪督导落实,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发布重要动态。

(三)加强沟通。对本部门牵头负责和按照职责分工的主要任务,要统筹谋划,重点推进,确保按期圆满完成;对参与配合的,要主动沟通,充分发挥水利部门的行业优势。要加强与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合力推进水污染攻坚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