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关于明确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的通知
平顶山市水利局
关于明确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
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确保完成市政府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攻坚办”)先后发文,明确了我局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落实。
一、工作依据
1.《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5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7〕11号);
2.《平顶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7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攻坚办〔2017〕80号);
3.《平顶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2017年度市水利局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平攻坚办〔2017〕53号);
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2016〕6号)。
二、任务分工
根据市攻坚办明确的任务清单,结合市攻坚办下达的2017年度实施方案,共分解了9大项、16小项重点任务,任务分工详见附件。附件中明确了市水利局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名字,县(市、区)水利局和局属大型水库管理局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表中不在列出)。
三、工作要求
1.落实任务。各单位(科室)的任务在附表中已经明确,请抓好落实。市攻坚办将每个月通报两次,对完不成任务或落后的单位点名通报。
2.落实责任。对照任务清单,逐一细化,将任务落实的内设机构和人员,明确任务单位和负责人。各项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
逐项推进,有序进行。
3.按时上报。从4月份开始,每月15日、30日上报工作进度,请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按照任务清单按时上报各项工作进度。联络员名单报水政科。
联系人:徐征凯 朱海洋
联系电话:0375-2596068
电子邮箱:pdsszk@126.com
传真:0375-2596068
附件:市水利局2017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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