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关于明确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的通知
平顶山市水利局
关于明确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
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完成市政府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攻坚办”)先后发文,明确了我局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我局印发了《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8年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水政〔2018〕15号)。为确保我局水污染防治任务的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落实。
一、工作依据
1.《平顶山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平政〔2018〕9号)
2.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水政资〔2018〕17号)
3. 《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8年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水政〔2018〕15号)
二、任务分工
根据市攻坚办明确的任务清单,结合市攻坚办下达的2018年度实施方案,共分解了30项重点任务,任务分工详见附件。附件中明确了市水利局负责人和有关科室责任人,任务所设县(市、区)水利局和局属大型水库管理局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表中不在列出)。
三、工作要求
1.落实任务。各单位(科室)的任务在附表中已经明确,请抓好落实。市攻坚办将对完不成任务或落后的单位点名通报。
2.落实责任。对照任务清单,逐一细化,将任务落实的内设机构和人员,明确任务单位和负责人。各项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
逐项推进,有序进行。
3.按时上报。从5月份开始,每周上报工作进度,请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按照任务清单按时上报各项工作进度,通过电子邮箱上报。联络员名单报水政科。
联系人:徐征凯 朱海洋
联系电话:0375-2596068
电子邮箱:pdsszk@126.com
传真:0375-2596068
附件:市水利局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