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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1-03-25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市水利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十周年为契机,从3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大力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工作成就宣传活动,特别是在3月22日至28日的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期间,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3月22日上午,市水利局在市区鹰城广场集中开展了《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市水利局发放了印有“搞好水土保持,建设美丽中国”字样的环保手提袋2000个、水土保持宣传彩页2000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告知书》彩色折页2000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实施自主验收》彩色折页2000份,摆放水土保持宣传展板12个。

宣传展板台前,不少市民纷纷驻足观看,工作人员详细为市民讲解了我市水土保持基本概况以及取得的成效、水土保持法的颁布实施情况。努力提高公众对水土保持法和水土保持工作的知情度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我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全市水利系统结合“水土保持宣传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水土保持宣传活动。

该局开展宣讲进党校活动,制作了“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搞好水土保持,助力脱贫攻坚”等课件,市水利局党组书记曹宝柱到市委党校宣讲水土保持有关知识,并组织党校学员到水土保持工程现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实地考察。

该局出动宣传车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派出水土保持志愿宣传员进校园,设立《水土保持法》宣传咨询台,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结合主题教育活动,进机关宣讲水土保持有关知识。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省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市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2019-2020年水土保持目标考核连续在全省获得第二名。2020年10月召开的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平顶山市作了典型发言。2020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水土保持“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对平顶山市的水土保持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平顶山市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把‘一法一办法’的实施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法一办法’在平顶山的实践,非常具有代表性,是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缩影,为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作出了榜样。”

 (平顶山日报社  王孟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