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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汛办通知要求要求修复水毁工程 确保安全度汛

发布日期:2017-08-04     浏览次数:

      7月31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强化职守,认真排查,及时修复水毁工程,并提前做好汛后水毁修复准备,确保安全度汛。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高度重视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水毁修复工作作为当前防汛的一项紧迫任务,全力抓好。要加强防汛值守和监测预警,各级防汛、水文、气象部门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情、水情、工情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预报;进一步完善落实工程巡查制度,发生汛情时组织昼夜巡查,出现险情及时按照预案进行抢护,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件发生。要认真排查和修复水毁工程,暴雨洪水过后,要抓紧组织对水毁水利工程设施进行排查,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应急措施,筹措修复资金,及时修复受损部位。对暂时不具备修复条件的,要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备足抢险物资和队伍,确保安全度汛。要提前做好汛后水毁修复准备,科学制订水毁修复计划,组织开展实施方案编制,研究落实修复资金,为汛后迅速开展水毁修复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