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明确平顶山市重点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的通知
平顶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明确平顶山市重点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制,现将我市重点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掌握所包工程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熟知防洪预案和调度指挥程序;
二、督促、落实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三、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巡堤查险;
四、组织指挥抗洪抢险和群众安全转移。
希望各级领导及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各项准备,确保今年安全度汛。
附件:1.平顶山市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共132座)
(1)正在除险加固(5座)
(2)完成蓄水验收(26座)
(3)完成竣工验收(94座)
(4)尚未除险加固(7座)
2.平顶山市中型水闸防汛责任人名单(共11座)
3.平顶山市主要河道险工险段防汛责任人名单(共52处)
4.平顶山市重点在建河道治理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共4处)
5.平顶山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共4处)
2018年6月6日
平防汛(2018)12 号附件年小水库、主要河道险工、水闸、重点在建、南水北调中线在建防洪行政责任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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