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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水利局三举措确保“三清”工作落地见效

发布日期:2020-09-11     浏览次数:

一是趁势而上,确保责任再落实。严格贯彻落实“三清”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以河长制工作为平台,以“三清一平一整治”为抓手,以河湖“清四乱”为重点,继续保持“清河”强力推进的高压态势,坚持“清河”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做到由水利部门牵头抓,分管部门协同抓,河长办具体抓,把责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层面。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勇于担当的责任感,积极调动一切资源力量,筑牢打赢“清河”工作的坚强基础!

二是强化措施,确保力度再加码。进一步强化措施,做到力度再加码,工作再细化,确保目标任务不打折。澄清底子。抽调专人加强河长办力量,对县域内的所有河湖进行全面再排查,对每条河流、每个乡镇建立问题台账,逐项对账销号。明确责任。按照乡、村两级河长分管河道,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特别是充分调动村级河长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清河行动”扎实有效推进。加强督导。针对“清河”问题清单,逐项进行实地督导,限期整改到位。同时,探索建立长效保障机制,确保“清河”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清河”见实效、见长效。

三是部门联动,确保工作出实效。“清河”工作是改善我县水环境的关键,需要群策群力,将与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同心联动,形成合力。在巩固原有“清河”成果的基础上,严厉打击“乱建、乱占、乱采、乱堆”问题;通过“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全力改善水环境。对发现的“四乱”问题由河长办对照“六大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因事施策,全力治河,以群众满意度来评价清河工作的成效。

来源:宝丰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