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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石龙区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08-15     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石龙区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平发改农经[2011]295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补资金及市配套。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工程名称:平顶山市2011年石龙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招标编号:ZYZB(P)- [2011]-0705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建设管网延伸工程1处,设管道增压泵1套,铺设PVC-M
2.341万米。涉及高庄办事处山高行政村的0.2万人。
2.2建设地点:平顶山市石龙区山高村。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2008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4、投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2008-201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7、投标单位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或者企业注册地市、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8.整个招投标过程,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条款所述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职安全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
是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③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投标人人员身份的文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1年8  月 15 日至2011年8  月19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湛南路26号院(河南城建学院东校区行政楼北二楼)
3.报名时须提交“投标人资格条件”规定的各类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且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在报名时审查后退还。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应经招标方审验通过后,投标人方可持有效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若该工程潜在投标申请人超过七家(含七家),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法),若潜在投标申请人不超过七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顶山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
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女士    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5-3671589   0375-3670589(传真)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湛南路26号院(河南城建学院东校区行政楼北二楼)
邮政编码:467000    
邮    箱:chengjianpd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