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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河长制2020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7-21     浏览次数:

近日,平顶山市《河长制2020年度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

《方案》指出,今年是我市河长制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是推动河长制从“有实”向“有为”转变的关键之年,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示范区、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务实、高效、管用,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夯实部门职责,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持续巩固提升“清河行动”成果,推动河长制六项任务有序开展,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河湖面貌持续好转,构建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努力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方案》明确了我市河长制工作相关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主要目标,明确了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力打好河湖清河行动攻坚战、持续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切实抓好水污染防治、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加快河湖水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及落实单位。

市河长办要求,各级河长、成员单位和河长办要压实工作责任,建立河长负责、部门担责、河长办督责的责任体系,规范各级河长、成员单位和河长办履职方式方法,加强河长、成员单位和河长办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河长履职能力和河湖管理水平。要全面推行市、县、乡三级河长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管理,深化部门联合执法,推广实践“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加快智慧河长平台普及应用。市河长办将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考核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