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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持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6-08-06     浏览次数: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5号建议
建议人
张巧丽
标题
关于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持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的建议
建议内容

农村供水保障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基础性支撑,更是直接关系全市农村群众生命健康的核心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但从实际运维情况来看,仍面临多重现实难题:一是建设运维资金缺口突出,偏远村组地形复杂、人口分散,供水工程建设难度大、造价高;二是小型供水站设备维修、日常管护缺乏稳定资金支持,影响供水连续性;三是部分区域供水成本偏高,部分老旧管网漏损率高、输水损耗大,叠加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等刚性支出,导致供水运营可持续性承压,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升。

为切实破解上述难题,筑牢农村饮水安全底线,让农村群众喝上“放心水、稳定水”,共享城乡融合发展成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补贴政策,明确补贴重点投向。对偏远村组新建供水工程、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水质净化与消毒设施配套、水源地保护设施建设等项目,提高市级财政补贴比例,确保工程建设按标准推进、落地见效。

2、建立农村供水运维长效补贴机制,保障工程稳定运转。针对村级供水厂设备维修养护、水质日常检测、管网巡检等运维支出,按供水规模、服务人口、运营成本等因素制定定额补贴标准,定期足额拨付补贴资金,弥补运营收入不足,提升村级运维能力。

希望有关部门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实施,持续提升我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增进农村群众福祉提供坚实支撑。

承办单位
办理结果
B
答复内容

张巧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持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农村水利工作的关注,经市水利局相关科室研究,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石龙区已实现全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县域统管,其他县(市)正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针对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补贴政策的建议,目前,中央和省每年安排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在此基础上新增集中连片维修养护项目及小型引调水项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程日常维护、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等重点领域。为建立健全农村供水运维长效补贴机制,我市正积极推动县域统管工作落地见效,由各地人民政府与统管机构依法签订运维服务合同,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统管模式及运行规则,并依规建立可持续的财政补贴机制。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将相关补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及中长期财政规划,增强资金保障的刚性和连续性。下一步,市、县水利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跟进政策落实,推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切实保障工程长效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