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058:宝丰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宝丰县石桥镇项目区工程施工及监理第六标段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宝丰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宝丰县石桥镇项目区工程施工及监理第六标段二次工程项目开标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地点)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丰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宝丰县石桥镇项目区工程施工及监理第六标段二次
招标编号:BFZC2019-BG-01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华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59369.43元
项目经理:韦文培
证书编号:豫24116160285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055424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64642.32元
项目经理: 吴世强
证书编号:豫24109101677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038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金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68532.43元
项目经理:李凯
证书编号:豫24116160622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0179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6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利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水利局
电话:0375-2596018
邮箱:pdsszxhl@126.com
地址:平顶山市水路局(建设路西段270号)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宝丰县水利局
地 址:宝丰县人民路3号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213851388
邮政编码:467000
代理机构:河南驰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0375-7036550 13949469976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