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水行许字〔2022〕93号 关于郏县广阔渠运行中心取水许可准予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平水行许字〔2022〕93号
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郏县广阔渠运行中心取水许可准予决定书
审批类别: 核准
许可内容: 你单位报送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已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二条,《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我局组织对《郏县广阔渠灌区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许可如下:一、同意郏县广阔渠灌区申请农业灌溉用水1701万m3/a,取水水源为北汝河地表水,设计灌溉面积10.01万亩。灌溉用水定额及核定的用水量小于《河南省地方用水标准-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DB41/T958-2020)。灌区应加强农业节约用水工作,积极采取先进技术和工艺,提高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二、广阔渠灌区运行期间会产生少量退水进入灌区内的渠道,蒸发、渗漏后,基本无退水进入下游河道,对水功能区和第三者均无影响。三、你单位应主动安装取水计量在线监控设施,按要求接入国家、省、市水资源监控系统。并定期对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校准,加强设施维护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四、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你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的,由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我局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进行现场核实。五、取水申请批准后满3年,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需要经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获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六、若该工程的取退水地点、取退水量以及取退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行政相对人名称: 郏县广阔渠运行中心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0425770858855Q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石向阳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许可证书名称: 取水许可证
许可证书编号: C410425S2022-0082
有效期自: 2022-10-28
有效期至: 2027-10-27
许可机关: 平顶山市水利局
许可机关信用代码: 1141040000545242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