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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行许字〔2022〕76号 关于对鲁山县森缘水业有限公司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2-01-24     浏览次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平水行许字〔2022〕76号 

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对鲁山县森缘水业有限公司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本机关于2022年1月20日受理你单位报送的《行政许可申请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二条,以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15号令)的规定,我局组织对《鲁山县森缘水业有限公司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许可如下:一、同意鲁山县森缘水业有限公司项目取水,年取水总量为190万m3/a取自平顶山市昭平台水库,用于供给江河机械厂生产80万m3/a,城镇居民生活用水15万m3/a,农村居民生活用水86万m3/a,未预见及管网漏损量9万m3/a。企业用水指标符合《河南省地方用水标准-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20)。该企业近期生产和生活取水量小于供水指标,一般可满足用水水量要求。二、本项目水厂退水经过滤池反冲洗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产退水经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蔡庄河,退水对水功能区和水生态影响较小。三、你单位应强化水务管理,加强职工节水意识教育;依照规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制定节约用水措施方案,并对取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水质达标。 四、你单位应当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要求,在取水口安装经检验合格的计量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标准安装传输设备,确保与全省水资源管理系统联网运行。五、鲁山县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按照督管理单位的要求,做好取用水总结、用水统计、水资源税缴纳等相关工作。并在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其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你单位应当向市水利局报送运行情况等有关材料,申请现场核验,通过后核发取水许可证。七、若该工程的取退水地点、取退水量以及取退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行政相对人名称: 鲁山县森缘水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423MA9GFLCW5T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郭彦君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许可证书名称: 取水许可证 

许可证书编号: C410423S2022-0076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1-20 

有效期自: 2022-01-20 

有效期至: 2027-01-19 

许可机关: 平顶山市水利局 

许可机关信用代码: 11410400005452428F 

许可数据来源: 平顶山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