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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行许字〔2022〕1号 关于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滍阳镇幸福村村民委员会取水许可准予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2-01-07     浏览次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平水行许字〔2022〕1号 

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滍阳镇幸福村村民委员会取水许可准予决定书 

审批类别: 核准 

许可内容: 2022年1月5日受理你单位报送的《取水许可申请书》(豫0401申字〔2022〕第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二条,以及《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实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的规定,你单位邀请专家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滍阳镇幸福村村民委员会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简表》进行了自主审查,并填写了取水许可承诺书,经研究,许可如下:一、同意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滍阳镇幸福村村民委员会年取水量为4.78万m3。取自幸福村内地下水饮水井,井深100米,全部用于该村日常生活用水。采用的生活用水定额51.2/人*d,符合《河南省地方用水标准-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DB-41/T958-2020),根据论证结果,取水水源水量、水质满足本项目要求。二、本项目污水排入村镇污水管网,对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三、你单位应当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要求,在取水口安装经检验合格的计量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四、我局委托平顶山市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五、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该项目用水需求,你单位应及时向平顶山市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报备,并主动封闭自备井。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滍阳镇幸福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4410402ME3170348K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克占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许可证书名称: 取水许可证 

许可证书编号: C410490G2022-0002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1-05 

有效期自: 2022-01-05 

有效期至: 2027-01-04 

许可机关: 平顶山市水利局 

许可机关信用代码: 1141040000545242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