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水行许字〔2021〕10号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河南厦鹰水务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准予取水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平水行许字〔2021〕10号
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河南厦鹰水务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准予取水决定书
审批类别: 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取水,按时缴纳水资源税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厦鹰水务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400MA3X5P3N5U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林清秀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许可证书名称: 取水许可证
许可证书编号: C410471G2021-0003
许可决定日期: 2021-03-05
有效期自: 2021-03-05
有效期至: 2022-12-31
许可机关: 平顶山市水利局
许可机关信用代码: 11410400005452428F
许可数据来源: 平顶山市水利局
数据来源机关信用代码: 11410400005452428F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数据上报日期: 2021-03-09
当前状态: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