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平顶山市河长制工作简报第7期
在法治鹰城建设中贡献水利力量
——访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庆民
“法治政府建设事关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市水利系统要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履行法治政府领导职能,依法全面开展‘四水同治’工作,持续优化水利投资建设营商环境。”近日,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庆民说。
《平顶山市河道保护条例》是全省省辖市唯一的保护河道管理条例,《平顶山市节约用水条例》是我省出台的第一部省辖市级节约用水地方法规……近年来,全市水利系统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较好地完成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坚持水利“放管服”改革。该局将取水许可审批、水土保护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活动(不含采砂许可审批)有关审批权限下发至县(市、区);全面推行水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服务,开展电子证照办理业务。目前,我市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办理率100%,河道采砂许可证电子化在全省率先完成。
优化水利投资建设营商环境。该局积极上报梳理完成的水利投资事项清单、申请材料清单、负面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实行招标投标承诺办理和容缺办理等制度,积极推进水利诚信建设。
全面履行法治政府领导职能。该局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政务公开制度、法治政府会议制度等,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及时开展行政调解和水事纠纷调处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扎实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
依法全面开展“四水同治”工作。该局积极运用现代手段开展非法采砂整治,实行“人防+技防+群防”的综合措施,建立健全“河长+检察长+警长+网格长+专管员”工作机制,实现河湖全天候、动态监控,并建立市、县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加大对违法采砂的处理力度。
赵庆民表示,下一步,全市水利系统将进一步加快“放管服”改革,加快下放和优化一批许可事项,加快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加快提高不见面审批事项数量,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要大力推进服务型执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生。要积极推进河长制信息化建设,丰富完善“四乱”问题监管手段,提高河湖管理法治化水平,在法治鹰城建设中贡献水利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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