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顶山市河长制工作简报第13期
做好河道“四乱”清理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6月24日上午,副市长、东湛河市级河长刘颖带领有关市直部门负责人到东湛河巡河。
刘颖一行先后到东湛河叶县洪庄杨镇唐马村段、卫东区蒲城街道蒲城村段等处巡查,详细察看水文水情、河道整治、沿河排污口整治等情况,听取叶县、卫东区关于东湛河落实河长制工作汇报,并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刘颖指出,各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东湛河治理,认真落实河长制。要加强河道建设管理,优化河道规划设计,清理整治河道周边环境卫生,深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保护水生态环境,保障河道行洪。要做好河道“四乱”清理,加快问题整改进度,及时完成整改销号,加大巡查跟踪力度,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要健全河流管护长效机制,督促协调各责任单位依法履行河道管理职责,推进开展东湛河综合整治,常态化开展巡河护河。要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沿河周边涉水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查处污水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要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提升群众参与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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