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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平顶山市河长制工作简报第20期

发布日期:2020-07-20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总河长二号令签发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总河长令要求,7月18日,市总河长令(第2 号)已经由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长周斌和市长、市总河长张雷明签发,要求全市各级全力打好清河行动攻坚战。

总河长令指出,为了持续全面推动清河行动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河湖面貌明显改善,构建美丽河湖、健康河湖,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要深入推进“清四乱”行动常态化、规范化,将“清四乱”作为河长制的重要任务和河湖管理的日常工作,持续开展清理整治;要持续深入推动清河行动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入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推进河湖划界工作;加快河湖水生态修复;推进智慧河湖监管。

总河长令明确,各级河长、各有关部门要将河湖清河行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好管河湖、治河湖责任,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同时,市河长制办公室、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暗访督查,不断完善“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上下联动的河湖暗访、督查体系,加强对县(市、区)的抽查复核、对河湖清河行动的激励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