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平顶山市河长制工作简报第8期
市河长办通报一季度全市河湖集中执法
专项行动情况
2019年第一季度,平顶山市采取集中重点打击与常态化执法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共计开展集中执法行动12次,出动执法巡查人员1360余人次,车辆256台次,立案7起,罚款9.05万元。市河长办共组织巡查暗访34次,接受群众举报8起,挂牌督办1起,目前整改到位6起。
市级专项行动方案下发后,各县(市、区)高度重视,落实坚决,行动迅速,都按时间要求制定了方案、合理确定首战集中执法对象,及时强力开展了专项行动,其中汝州市、舞钢市、鲁山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行动迅速、资料翔实、成效明显。
市河长办要求各级各部门继续扎实开展以“清四乱”为重点的河湖执法专项行动,4月份重点清理整治涉及南水北调干线工程交叉河道管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四乱”问题,做到能清速清、应清尽清。同时清理整治涉及河道利用、涉河建设项目、涉水工程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加紧进行整改,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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