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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平顶山市河长制工作简报第72期

发布日期:2018-11-30     浏览次数:

市领导在我市部分河段开展巡查

 

近日,市领导在我市部分河道开展巡查工作时要求,加

强河道流域日常管理,提升河道管理水平和生态保障能力。

1120日上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志辉带领市河长办有关负责同志到卫东区、高新区、叶县的部分乡镇,巡查湛河治理情况。

1121日下午,市政协副主席马四海到新华区对湛河焦店镇段进行巡查。

1126日上午,市政协副主席侯红光到叶县灰河沿岸开展巡河工作。

1128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民义实地察看了叶县任店镇犨河河道整治、砂石治理、生态保护等工作情况,听取相关负责人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任店镇河长制工作落

实情况,并现场督促问题整改。

市领导指出,各责任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积极履职尽责,认真落实河长制,定期开展巡视工作。要加强河道沿线管理和执法监管,严格排查乱排乱放、违法乱建、非法采砂等“四乱”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解决。要建立健全河流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强河道流域日常管理,提升河道管理水平和生态保障能力。要健全完善社会化参与制度,引导周边群众自觉参与河道保护活动,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治理氛围,确保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