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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河长制工作简报第13期

发布日期:2017-12-01     浏览次数:

 

 

11月29日,省河长制工作第四督导组,由河南省白沙水库管理局长田京飞组长带队,对我市全面开展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在听取市河长办副主任、市水利局副局长吴瑞华有关平顶山市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后,督导检查组先后深入卫东区、郏县,实地查看了解县区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并现场查看了湛河、北汝河、青龙河河长公示牌竖立、河道保洁、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重点五项内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组对我市郏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郏县党委、政府对河长制工作重视、工作扎实、成效明显,有创新,有亮点。河长制重点五项内容落实到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规范、全面,经验值得推广。对卫东区河长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人员不到位,河长公示牌竖立,资料收集、整理、分类不规范,提出了整改要求。
       吴瑞华代表市河长办进行了发言,对省督导组对我市河长制工作的指导,表示感谢。并要求卫东区、郏县以这次督导检查为契机,抓住时间节点,严格按照省河长办督导组意见整改落实,查漏补缺,做好省级考评验收前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