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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河长制工作简报第1期

发布日期:2017-10-14     浏览次数:

我市组织县(市、区)河长办 赴

许昌考察学习河长制工作

 

为全面推进全市河长制工作,借鉴外地先进成功经验,10月13日,市水利局副局长、河长办副主任吴瑞华带队赴许昌市,专题考察学习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各县(市、区)河长制办分管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共22人参加考察。
      考察学习期间,考察组与许昌市及许昌市魏都区河长办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许昌市魏都区以河长制为抓手,打造生态宜居城区的建设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许昌市及许昌市魏都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做法和经验,并就河长制办公室的职能设置、工作经费落实、公示牌设立、一河(湖)一策编制等河长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随后参观了许昌市清潩河、饮马河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公示牌的设立情况及市区河湖治理工程。
      经过考察学习交流,考察组一行深切地感到,许昌市及许昌市魏都区推进河长制工作决心大、重视高、行动早、机制新、推进实、措施严、运转快、成效好。通过实施河长制,强化领导,强化责任,强化调度,强化考核,一些存在多年的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治水兴水的社会合力初步形成,水生态环境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本次考察学习对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通过学习,考察组一致认为,要认真学习借鉴许昌市及许昌市魏都区在“河长制”建设的经验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实施,力争在“河长制”建设中创出自己的亮点。

     

 鲁山县政府组织联合执法、集中行动、

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洗砂行为 

为落实我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砂石资源行为,给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2017年10月11日,鲁山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砂资源综合整治工作会议”。 县长李会良对砂资源综合整治工作做出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10月12日~13日,鲁山县政府组织县国土局、林业局、河务局、交通局、电业局、公安局、住建局等相关局委和张官营镇、磙子营乡、张良镇、马楼乡、让河乡、熊背乡、下汤镇、董周乡、观音寺乡、瓦屋镇、背孜乡、仓头乡、辛集乡、汇源办事处14个涉砂乡镇办事,对沙河鲁山境内非法采(洗)砂场(点)进行联合执法。取缔采(洗)砂场点12处、摧毁采(洗)砂设备15余套、拆除非法场点乱搭乱建工棚和房屋34余间、查封砂堆10万余方、扣押超限超载非法运营车辆两台,并把一名当事人带回讯问。行动过程中,县纪检、检察部门全过程参与,对参与单位跟踪问效;县广电局记者及报社记者全程报道、录像。
      鲁山县政府统一组织,联合行动,严厉打击了非法采砂行为,对非法盗采砂石资源的当事人起到了的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非法盗采砂石资源的势头,鲁山县将继续严厉打击非法采(洗)砂场点,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