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水利局!

繁体  |  本网站已经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专题报道> 河长制> 工作动态

平顶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春季河道垃圾集中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6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春季河道垃圾集中清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河流清洁行动和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的函》(豫河办函〔2017〕3号)文件精神,我市在2017年10月在全市开展了清河专项行动,各地都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周密安排部署,落实保障措施,清河行动得到了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存个别地区河段垃圾清理不彻底、清理后长效管护力度不够、河道内产生了新垃圾等问题。为加强全市河道水生态保护,进一步做好河道垃圾清理工作,根据《平顶山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平政办〔2018〕9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开展河道内(含水库,下同)垃圾集中清理活动,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隙”,切实实现河道内垃圾集中清理活动各项目标任务保质按期完成。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督检查、定期清理、责任追究等机制,确保不反弹,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巩固2017年清河行动成果,彻底清理我市辖区内大、中、小河流域河道内及河道两岸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弃料、废弃船只、柴草堆、杂物等固体废物。重点清理国、省、市、县、公路干道、桥梁上下游和村庄、学校、广场、集市等公共场所周边河道垃圾,确保此次清理后不再发生新生垃圾,实现流域内清洁常态化。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3月26日-3月30日)
        各县(市、区)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河道内垃圾堆放情况和现有沿河村镇垃圾来源、管理人员情况、垃圾处理设备设施运转情况进行摸底,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河道垃圾清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区域、工作内容、完成时限、督察机制、奖惩机制和长效治理机制。各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要于3月31日前,将河道垃圾清理工作方案报市河长制办公室。
(二)集中清理(4月1日-6月1日)
        河道内现有垃圾必须在主汛期前全部清理完毕。各县(市、区)要以辖区内主要河流为清理工作中心,兼顾各支流,从水源地保护区、人口密集乡镇河段入手,突出公路、铁路沿线河段为重点,由点及面、分批启动、合理统筹、彻底清理。重点河段、重要区域由主要领导负责,保证有效利用车辆设备,合理调度使用各项资源。对不同种类垃圾要分别进行处理,清理、运输、填埋(焚烧)等各环节要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防止处理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市河长制办公室随时对各乡镇垃圾清理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4月1日起,各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要每周五17点前,向市河长制办公室填报《春季河道垃圾集中清理工作进度报表》(附表2)和垃圾清理工作一周小结(包括本周清理进度、出动人员设备数量,累计完成进度、出动人员设备数量,突出事迹,重点难点问题等,并附上有代表性的河道垃圾清理现场照片的电子版)
(三)检查验收(6月1日-15日)
       6月1日起依据各乡镇垃圾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要对完成垃圾清理工作的河段分别验收,完成一处、验收一处,对清理不彻底、处理不合格的督促尽快整改,确保在主汛期前全面完成河道垃圾清理任务。对问题较多的乡镇,要进行问责。6月25日前,各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要将河道垃圾清理结果汇总上报市河长制办公室。市河长制办公室将组织对河道垃圾清理情况进行抽查。
(四)巩固战果
        河道现有垃圾清理工作完成后,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应机制,防止反弹。市河长制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回头看”、再抽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彻底清理河道内垃圾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落实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沿河群众环保意识,提高对保护河道水质工作的认识,认清乱堆乱倒垃圾的危害。
二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乡镇、村两级把基础工作落到实处,设置合理的垃圾点、垃圾站,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监督群众向指定位置丢弃生活垃圾。
三是切实解决沿河村镇的垃圾转运和后续处理问题,重点是管理人员、转运车辆、处理场地以及资金保证。
四、组织保障
        各县(巿、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是此次春季河道垃圾集中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县级河长、乡级河长、村级河长为各级河道垃圾集中清理工作责任人,负责各自责任区内河道垃圾清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是各级河道垃圾清理监督责任人,负责各自责任区内河道垃圾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情况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河道垃圾清理工作是全面推进河长制和碧水工程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力度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在清理过程中,各地区要做到情况清楚、有的放矢、稳步推进、确保成效,积极统筹域内各类资源,确保主汛期前完成清理工作,防止污染物随河水扩散造成更大危害。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河道垃圾清理工作是河流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部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河道垃圾清理与河道生态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水美乡村、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相结合,合理整合资金及保障力量,相互支撑、形成互补,积极解决问题,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确保河道垃圾清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彻底清除,长效治理
        河道垃圾清理是一项顽疾,尽管在历年清理工作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投入了一定的财力物力,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依然没能根治。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必须以当地政府为主体,充分发挥基层管护体系作用,把保持河道生态环境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来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摸清情况、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有效疏导,不仅要对河道内垃圾乱堆乱放情况进行及时清理,还要着力解决农村垃圾去向问题,更要立足长远,探索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真正建立以县级政府为主、乡(镇)政府为支撑的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