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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强力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

发布日期:2019-03-29     浏览次数:

3月27日上午,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河长办、农综办、住建、综治、公安等部门及滍阳镇的100多名工作人员,出动专业破拆机械,对应河滍阳镇段两岸剩余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上午7时许,多台大型挖掘机分别进入作业现场,就破拆作业作最后的准备。

“自全市开展河湖管理集中执法专项行动以来,示范区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对我区范围内的非法排污、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各种涉河湖非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依法查处。”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前期摸排,示范区确定了41处非法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截至本月26日,35处非法建筑已拆除完毕,剩余6处为大型违规建筑。

9时许,随着一声令下,违章建筑拆除开始。“按照计划,今日将完成最后几处的拆除,整个拆违行动将大头落地。”滍阳镇党委书记张斌延表示,拆除结束后,将对违建占地进行绿化,努力修复河道生态环境。

“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进行阻碍河道行洪、损坏防洪工程设施的施工作业,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都属于乱建问题,是河湖管理执法行动打击的重点。”市水利局调研员李冠华表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主动出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拆违任务,彰显了 “清四乱”的坚定决心。违建的全面拆除将打消违建当事人的观望态度,对群众也将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有利于震慑非法排污、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各种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我市河湖生态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市河长办要求,3月的河湖管理集中执法是全市专项行动“首战”,各县(市、区)要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合理确定“首战”集中执法对象,在组织上、人员上、打击效果上起到震慑作用,提高干部群众贯彻水法规的自觉性,营造依法治水管水的良好氛围。市河长办将对各单位开展“首战”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并对行动开展情况和执法成果进行总结通报,并作为年度河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平顶山日报社  王孟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