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决定开展河长集中巡河行动
11月14日,市河长制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河长集中巡河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各级河长“巡河、查河、治河”为主要任务的河长集中巡河行动。
此次集中巡河行动旨在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河湖整治成果,严防已整改的问题出现反弹,同时解决新出现的问题,扎实推进河湖“大排查、大整治、大规范”行动,确保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水生态环境。各级河长集中巡河行动的实施时间为11月14日至25日。
市河长办要求,各级河长把参加集中巡河行动作为河长履职的一项重要工作,对负责的相应河流实地察看,检查是否存在“四乱”问题。“乱占”问题包括围垦湖泊;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而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乱采”问题包括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乱堆”问题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乱建”问题包括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对于上述“四乱”问题,一经发现,要逐一记录,并拍摄现场照片,形成问题清单。各级河长巡查过程均要形成巡查记录,并附影像资料。各级河长要将开展问题督办作为这次集中巡河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巡查情况列出的问题清单,逐一分析具体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和实施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逐级落实整改。县级河长要亲自督办,严格要求,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制定行动计划,有序推进、全面实施河长集中巡河行动,确保每名河长都参与,每条河流都覆盖。同时加强护河宣传,通过巡查河道,走村入户进企业,组织与沿河企业、商户等签订不乱扔垃圾、不乱排污水、不擅自占用河道责任书,督促企业、商户遵守治水公约,教育村民遵守村规民约,自觉爱护水环境。充分发动沿河百姓参与治水,积极查找河道污染问题,制止破坏水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通过河长集中巡河行动引导更多公众加入到对河流的保护中来,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公众参与氛围。(平顶山日报社 王孟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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