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长办通报水利部、省河长办暗访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督查情况
11日4日,市河长办通报水利部、省河长办暗访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督查情况,督查发现有关县(市、区)对暗访发现的问题均进行了整改。其中,湛河区高度重视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总河长靠前指挥、措施得力、整改彻底,已取得明显成效。但部分县、市仍存在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标准不高和整改不到位等问题,整改到位率依然较低。
督查发现汝州市九鼎洗煤厂附近河道中有污水排放,未整改彻底,污水排放问题,未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
宝丰县周庄镇文化路与净肠河桥交叉处存在就地覆土掩埋垃圾现象。应河宝丰县杨庄镇段小店村附近桥两侧垃圾已进行清除,但桥下方河道内建筑垃圾未清除彻底。
北汝河郏县堂街镇段,整改标准不高,整改不彻底,河道内仍然存在多处垃圾、违建且周边砂石加工厂未按照全市采砂集中整治工作要求依法取缔,河道内建设项目存在违法采砂风险。郏县省道S238广阔渠桥周边仍存在大量建筑垃圾,未整改彻底。
鲁山县辛集乡付岭村,省道S231付岭桥下,垃圾未清除彻底,水体黑臭问题,未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鲁山县观音寺乡观音寺村省道S242桥西侧有生活垃圾、污水直接排入河中,水体黑臭,垃圾未清除彻底,污水排放问题未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
叶县辛店镇常楼村和新杨庄段,废弃采砂设备已清除,但河道内弃渣弃料未清除彻底、河床未平整,周边砂厂未取缔到位。且仍存在零星违法采砂现象。未全部达到“四清一平”(清除船只机具、清除砂石堆料、清除动力设施、清除弃渣弃料、河床基本平整)整改标准。叶县省道S234烧车河桥两侧仍有垃圾堆放,未整改彻底。
市河长办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措施,高标准彻底整改;对暗访发现的问题,实行分类处置,并将整改结果或方案经相关责任河长签字后,报送县(市、区)河长办;要举一反三,按照河湖“清四乱”工作的安排部署,抓紧对辖区内河湖突出问题w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规范”活动,建立问题清单,对照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度,边排查、边整改、边规范;要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各级河长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各级河长巡河工作,加快落实河道专管员制度,打通河湖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实现小问题早解决、大问题早发现,严防已整改问题出现反弹。同时积极推进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行乡村垃圾集中收集、清运,从根源上解决农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
各县(市、区)河长办要强化暗访发现问题的整改验收工作,对暗访发现的问题整改结果逐一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于11月10日前上报市河长办。市河长办将对验收结果进行督查,凡发现未整改到位的,将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通知》(平政办〔2018〕45号)的规定,扣减相关县(市、区)财力,并在市级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平顶山日报社 王孟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