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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开展河长制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发布日期:2018-08-16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开展
河长制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为确保圆满完成河长制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平顶山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督导方案》和《平顶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平河办〔2018〕19号)要求,7月31日-8月7日,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由市级河长对口协助单位为组长的6个督导组,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的方式对12个县(市、区)河长制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通过督导检查发现,各县(市、区)都高度重视,落实迅速,我市2018年以来开展春季河道垃圾集中清理、河流清洁百日攻坚、河道采砂整治、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等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市河湖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但各县(市、区)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工作进展不平衡、排查不细致、清理不到位、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要查漏补缺,立行立改。

 

       各县(市、区)要按照2018年省、市河长制工作部署,结合水利部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实施,持续开展省、市部署的各项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好整改,不断巩固提升清理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