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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总河长会议、沙河环境治理和防汛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8-06-26     浏览次数:

   6月22日下午,我市召开市级总河长会议、沙河环境治理和防汛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河长制有关制度,部署推进防汛工作,加强沙河综合治理,推动全市河湖管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总河长、市长张雷明在会上讲话;市副总河长、副市长冯晓仙,市级河长、副市长李毛、邓志辉、魏建平、刘文海出席会议。

   张雷明指出,去年以来,我市河长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履职尽责,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张雷明强调,要创新工作理念,努力实现河长制工作由“多头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由“河长制”向“河长治”转变,由“见河长、见湖长”向“见行动、见成效”转变。要完善顶层设计,着力构建河长制“3+8+12”(3个指导性文件、8个配套方案、12项工作制度)总体布局。要把握关键环节,突出抓好当前河湖管护重点工作。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坚持以严实作风、有力举措,高质量做好各项防汛工作。要扎实开展河流清洁百日攻坚行动,恢复河道自然生态。要按照“六个一”要求统筹推进,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持续推进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维护河道生态安全。要深入开展河湖突出问题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行为。

   张雷明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兼顾,强化协作配合,落实治水责任,努力推动河长制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冯晓仙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平顶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平顶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和相关制度。

   会前,张雷明、冯晓仙一行到沙河鲁山县城区段、瀼河乡瀼东村段察看了沙河综合治理、疏浚清障等情况。(平顶山日报社 王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