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319 | ||
信件名称: | 取水许可 |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4-06-11 |
信件内容: | 企业已正常运行,不需使用新水,如企业运行中设备出现故障,需对设备进行维修。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行,需临时取用水,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办理取水许可? |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水利局 | 回复时间: | 2024-06-11 |
回复内容 : | 网民同志您好!感谢您的留言。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申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企业维修临时用水不属于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