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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水利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8     浏览次数:

平水安监〔2012〕8号
 
平顶山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水利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平安委办〔2012〕12号)和省水利厅等有关要求,我局制订了《平顶山市水利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平顶山市水利系统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号)和省水利厅、市安委办的要求,今年6月在全市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我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进行并取得扎实效果,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广泛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平安委〔2011〕12号)为主体内容,围绕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实现省政府提出的“三提三减一避免”的工作目标,突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主题,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掀起安全生产教育的新高潮,推动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有关单位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水利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组织领导
市水利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也要明确或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组织落实市水利局及当地“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四、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五、主要活动安排
(一)抓好安全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安全文化素质,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以及“安全生产月”主题和我省“安全生产月”工作要求方面的宣传,为推动我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和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强有力的舆论、精神和文化支持。各单位可采取在临街建筑物、建设工地、单位门口等地张贴、悬挂安全文化理念、“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常识、事故警示图片、水利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警示用语等宣传资料,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年”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先进典型等。
(二)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0日为“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当地政府的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参加宣传活动。要围绕主题,以安全度汛宣传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以及应急知识和典型案例等,推动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踊跃参加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做好全国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知识和第四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推动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组织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工程管理、工程建设、机电运行方面各种形式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达到深入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职工遵章守纪自觉性、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
(四)认真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1日至17日为“安全文化周”,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推动所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五)全面开展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水利工作实际和特点,以“安全月”为契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整改活动,要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检查要注重实效,真正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行为,确保汛期的安全生产。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6月18日至24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期间,我市将进入主汛期,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一次防汛应急预案演练,增强防汛意识,提高应急能力。
(七)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型河流治理建设项目专项安全生产督查。对在建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要进行现场检查督导,以项目为单位填写检查督导记录表,并记录配套资金到位、建设管理、建设进度、工程质量、防汛度汛等情况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以督导各地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落实责任,确保今年安全度汛及年底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八)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应急管理和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送到水利基层单位。要继续加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水利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六、宣传重点
(一)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着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措施,振奋精神、真抓实干,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发展理念和指导原则。加强对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核心内容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措施体系、监管体系和目标指标体系的宣传,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发展理念和安全理论更加深入人心。
(三)加大安全生产形势的宣传力度。既要宣传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好的一面,又要宣传形势依然严峻的一面,充分认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认识,促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四)宣传安全诚信、安全道德。在水利系统特别是在水利企业经营管理者中,倡导“诚信是个人道德品质的具体体现”、“诚信质量是安全的坚实基础”,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奠定基础。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策划,精心组织。要从本地区本单位特点出发,精心选取“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内容,加强策划,贴近社会、贴近职工、贴近单位生产情况,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要面向水利基层和生产一线,动员和组织水利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统筹安排,保障投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要按照活动方案核算所需资金,保证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的各项费用,并确保落实到位,保障“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结合实际,开展“三项行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以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汛期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加强检查,注重实效。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及时交流经验,提高活动成效。市水利局将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认真总结,注重实效。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推广开展安全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形成文字材料于6月26日前报市水利局。市水利局将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情况进行通报,使“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起到以月促年的作用,为实现水利安全生产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
联系人:张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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