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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平顶山市水利“三书一制”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0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水利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健全“三书一制”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落实平顶山市水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制度、安全生产“承诺书”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风险“警示书(函)”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实名制”管理制度(以下称“三书一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制度压实责任。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落实“三书一制”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实现安全管理精细化、规范化。

二、明确告知承诺警示重点。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包括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等风险较大的薄弱环节;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制定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水利设施运行安全特别是小水库、小水电站、小淤地坝等“小散远”工程落实防汛责任。

三、加强“三书一制”落实监管检查。对照告知书承诺书逐项检查落实整改情况,针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到位,并及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强力督促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警示书开展以案促改、以案说法、以案警示活动,达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附件: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健全“三书一制”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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