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局党组研究,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现将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赵庆民(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水利局全面工作。
二、吴瑞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人事、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
分管人事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三、李志宏(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负责规划计划、四水同治、工程建设、水利改革、水利科技、工程质量监督监测、水土保持、水利勘测设计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水利项目推进,负责处理重大水利技术问题,负责安排总规划师的工作。
分管规划计划和建设科、水土保持科、“四水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工程质量监测站、水土保持监测站、水利勘测设计院。
四、张贵生(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安全生产、水旱灾害防御、工程运行管理、湛河管理、水利风景区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重大项目推进。
分管运行管理科、昭平台水库管理局、孤石滩水库管理局、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湛河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负责联系白龟山水库管理局、燕山水库管理局、石漫滩水库管理局。
五、李冠华(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负责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行政监督、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治理、法制政府建设、河长制、河道管理、行政执法、扫黑除恶、节约用水等工作,负责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分管水资源管理科、政策法规和监督科、河长制办公室、河湖事务中心、水政监察支队、节约用水中心。负责联系市水文水资源局。
六、彭清旺(党组成员)
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利移民安置和后扶等工作。
分管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七、李宏勋(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政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财务、内部审计、信访稳定、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水利宣传、水利信息化、机关后勤、群团组织、农村水利水电建设、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五水综改”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务科(审计科)、局直机关党委、水利工会、农村水利水电科、农田水利技术指导站。
负责联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
八、陈敬伟(总工程师)
协助张贵生同志工作,兼任水土保持科科长。
九、李高升(二级调研员)
负责水文化研究与交流工作。
十、毛红丽(四级调研员)
协助吴瑞华、李宏勋同志工作。
十一、张锋(四级调研员)
协助李冠华同志工作。
十二、赵小燕(四级调研员、总规划师)
协助李志宏同志工作,负责市“四水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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